为做好我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组 长:张晓星 王东明
副组长:常雨芳 王旭
成 员:贺章擎 田双双 张国治 熊炜 蔡华锋 李婕
秘 书:冯晶晶 李志灵 韩荻
(二)推免监督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过程监督工作。
组长:陈俊
成员:方娜 赵楠 曾亮 尚萍萍
二、推免资格申请条件
按《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执行。
三、推免工作时间要求
1. 9月2日-9月4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公布学院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预推免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附件2),其中申请荆楚优师计划的学生只需填写《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层次荆楚优师计划”申请表》(附件3)。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的组成及具体遴选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9月5日- 9月8日,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学生,务必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提交至电气学院学工办C7-140,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中午11点前,逾期不候补递补。联系人:李志灵老师(027-59725239)(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截至2026年8月31日)。对联合参赛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3.9月9-15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组织公开答辩、确定初选名单。确定的初选名单(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左右确定,包括拟推荐名单和替补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4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4.9月16日上午10点前,学院将公示且无异议的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9月17-19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初选名单,按各学院名额及推荐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的最终名单在全校公示3日。
6.9月20日,学校上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如有变动,以教育部的政策和学校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50人(其中优师计划1人),另有替补名额11人。名额分配以选拔优秀为导向,综合考虑各专业人数占学院全年级总人数比例及学生综合素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如下:
1.普通推免名额49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人,自动化8人,电子信息工程7人,电子信息工程(中英)7人,通信工程7人。
2.优师计划名额1人:面向全院报名,单独排序。
3.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只能在普通推免和优师计划项目中选择一种报名。
4.替补名额:面向全年级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各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排序顺位产生2名普通推免替补名额。优师计划替补1名。若因相关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或未申报,空出的名额不分专业,直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5.若同意推荐的人选中有放弃推荐名额者,由公示的替补推荐人员按专业、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替补;若无相关专业递补推荐人员,则不分专业直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替补。
五、推免有关要求
1.学业成绩及各项奖励分以学校认定数据为准,推荐资格认定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如有转专业学生符合推免资格,申请推免的,请在9月4日之前联系学院教学办,以便重新核对学分绩点。
2.实行信息公开,推荐过程透明公开,遴选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申请推免的学生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4.要做好相关宣传与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解读到位。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