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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4-09-06 作者: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组 长:王东明张晓星

副组长:常雨芳 王娇

成 员:贺章擎陈俊 曾亮 田双双熊炜蔡华锋李婕

秘 书:冯晶晶常恒越 王楚越

二、推免工作时间要求

1. 9月4日-9月6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的组成及具体遴选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9月7日- 9月10日,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学生,务必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提交至电气学院学工办C7-143,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4点前,逾期不候不递补。联系人:常恒越老师(027-59725245)(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在本科阶段自入学开始,截至2024年8月31日)

3.9月10日- 9月15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组织公开答辩等。

4.9月16-19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对确定的初选名单(按

推免生名额的1.2倍左右确定,包括拟推荐名单和替补名单)及学生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4日。

5.9月20日上午10点前,学院将公示且无异议的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9月20-22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初选名单,按各学院名额及推荐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的最终名单在全校公示3日。

7.9月23日,学校上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本衔接技术技能型、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只计初始成绩),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四)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分制达到48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710分制达到425分。小语种的要求参照非英语专业学生的成绩标准执行。

四、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27人,且可以按照名额的1.2倍(33人,其中6人为替补名额)确定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学校。名额分配以选拔优秀为导向,综合考虑各专业人数占学院全年级总人数比例及学生综合素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如下:

1.固定名额:电气11人,自动化4人,电信4人,电信中英3人,通信5人。

2.替补名额:面向全年级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各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排序顺位产生一名替补名额。若因相关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或未申报,竞争名额中空出的名额不分专业,直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3.若同意推荐的人选中有放弃推荐名额者,由公示的替补推荐人员按专业、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替补;若无相关专业递补推荐人员,则不分专业直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替补。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1.学业成绩由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计算 GPA 时,重修课程只计初始成绩,未获得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不计入。

2.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10 分封顶,且同类成果不超过 2 项,学科竞赛赛事总计不超过 3 项。

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由各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具体奖励分标准见下表:

说明:

1.论文原则上须为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且与学业相关。

2.学科竞赛以团队参赛获奖的,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成员依次获得奖励分值的 1/2、1/3、1/4、1/5、1/6;若不分排名,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 1/2,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 1/2;若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学科竞赛以个人参赛获奖的,奖励分按该项赛事团队获奖相应等级的 70%计算。

3.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4.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6.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

7.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指南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8.学术刊物等级以科研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9.2021年湖北工业大学学科竞赛简表中A+对应A1类赛事加分,A对应A2、A3类赛事加分,B+对应A4类赛事加分,B对应B类赛事加分,C对应C类赛事加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四)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五)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六)申请出国者;

(七)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9月6日

湖北工业大学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学习情况

专业排名


所在年级

专业人数


专业排名占本专业人数的百分比


CET4成绩


CET6成绩


学业成绩




奖励分成绩:

综合成绩: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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