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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0-09-21 作者: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1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组长:王东明 张晓星

副组长:付波 王正江

成员:贺章擎 吴铁洲 万相奎 赵楠

秘书:冯晶晶

二、推免工作时间要求

1.9月20日-9月22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布学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本院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具体遴选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申请表、附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中午12点前交电气学院学工办C7-142马颖老师,027-59725240)、审查学生资格、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等。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4日。

2.9月23日- 9月25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并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3日。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4.9月26日,学院按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排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9月28日-10月7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办公室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10月8日,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本衔接技术技能型、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四)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分制达到48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710分制达到425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第1-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1.学业成绩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

3.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材料接收截止日为止所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由各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具体奖励分标准见下表:

1学校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

类别

单位

分值

荣誉

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

分/项

6

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分/项

4

论文

ESI高被引或热点论文

分/篇

20

SCI、 SSCI、《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

分/篇

10

人大复印资料公开发表、期刊EI论文

分/篇

8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分/篇

4

专著

独撰者及合著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分/本

8

专利

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本学科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湖北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专利排名以受理通知书中的名单为准。

分/项

8

竞赛

获奖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15/10/8/6

A+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6/4/2/1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8/6/4/2

A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2/1/0.5

B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4/2/1/0.5

B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0.5/0.3/0.1

C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2/1/0.5/0.1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6/5/4/3

其他

实习

到国家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或海外支教

分/年

8

说明:[1]如果存在多人参与项目或多人共同拥有成果,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依次获得总分值的1/2、1/3、1/4、1/5、1/6,其中学科竞赛以团队形式获奖的,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1/2,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1/2。如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

[2]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3]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5]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所有论文、发明专利等成果认定仅限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学院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6]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指南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

[7]学术刊物等级以科研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8]“荣誉称号”加分仅限表1列入称号,非表1所列的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9]授权发明专利必须未经更改、变更;

[10]论文录用按照刊出论文分值的30%计算,学院将向杂志社核实录用信息,如录用信息不实,或刊出论文作者顺序与录用证明不一致,学院将剥夺该生推免资格,如已入学其他学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将通知入学学校取消该生研究生资格,并将该生计入诚信档案;

[11]所获成果必须为电气信息类学科相关成果,其他学科成果需由申请者提供与电气信息类学科的关联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下午5点),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决定是否认可;

[12]实习项目认定实习时间须满一年,未满一年不计算分数;

[13]奖励加分最高总分为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四)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五)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六)申请出国者;

(七)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