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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1-02-10 作者: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一、学院简介及招生专业

(一)学院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组建于1985年,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湖北工业大学规模适中,学科专业布局合理,教学、科研并举,电气信息类专业特色鲜明的学院。

学院开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4个本科专业,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电子信息工程2个专业首批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均已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入选湖北省战略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拥有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各2个,电气工程为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1987年起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院现有教职工131名,其中专任教师9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8人,教授15人,副教授38人。现有国家级人才3人,湖北省级人才7人,另聘有知名高校和大型企业的专家和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院牵头建设校太阳能研究院,拥有太阳能高效利用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拥有太阳能高效利用及储能运行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室;拥有多个省级工程中心、省级校企共建产品研发中心;与高校和企业共建有新型电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院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承担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类纵向项目110余项,承担企业横向合作项目300余项,发表三大检索论文250余篇。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22部,获批各类专利授权260多项;成果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其他奖项8项。

学院有着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是武汉市电工技术协会理事长单位、湖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创新促进会发起单位,在国外分别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芬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办国际合作办学项目。

(二)招生专业

序 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统考科目

外语科目

1

0808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

英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2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工程

注: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申请人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提交给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进行初审。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网上申请正式开始前截止。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今年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26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三)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四)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五)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学院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六、费用标准

1万元/生·年,学生按学年缴纳学费,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应缴清当年学费;学位论文开题前应缴清三年学费。

七、课程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课程利用周末、寒暑假或自学进行,部分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八、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内未全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或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报名费和学费不予退还。

(二)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27-59750158,也可浏览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学院招生咨询

电话联系人:杨老师 027-59750434

邮箱:85134417@qq.com 咨询QQ群:1032348629

附件1和附件2填好后发至85134417@qq.com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