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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9级普招本科生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0-06-16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精神,为了确保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订我院2019级普招本科生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长:王东明 张晓星

副组长:付 王正江

员: 贺章擎  王鹿军 赵楠 许正望

2、学院学工办、教学办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学工办负责本次专业分流的宣传、组织学生填报、志愿统计等工作, 学院教学办负责本次专业分流的材料组织、志愿公示上报等工作。各系协助完成专业介绍、宣传等工作。

二、专业班级设置

根据2019级普招本科生情况、学院实验设备与师资力量等现实条件,分流后各专业班级数设置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班级数

备注

电子信息工程

信息处理与嵌入式系统

330/班,约90人)

通信工程

智能电网通信技术

330/班,约90人)

人工智能信号处理

注:往年转专业或留级到2019级电信类的学生参与本次专业分流。2019级休学及保留学籍学生参加下一年专业分流。

三、专业认定办法

1、实施专业分流时先考虑志愿一、然后是志愿二。

1)如某专业志愿一人数超过该专业班级数设置所需人数,则增加专业考试(高数+电路),根据前1学期成绩学分绩点分数(0.5)与考试分数(0.5)加权总分排序,总分高的学生志愿优先。

2)如某专业志愿人数不足该专业班级设置、但志愿一加志愿二人数满足该专业班级数设置所需人数时,先满足志愿一学生需求,该专业班级设置所需人数差额从志愿二学生中产生,此时志愿二学分绩点高的学生志愿优先。

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按教务处规定进行。

四、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612 ~ 616

1616日召开2019级电子信息类学生在线大会,介绍《湖北工业大学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9级普招本科生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等;

2)请教师代表集中向学生进行专业介绍;

3)在学院网站公布专业分流相关文件,对各专业方向进行宣传。同时设立咨询电话,组织教师、辅导员向学生解答有关政策文件、专业方向选择等方面的疑问;

4)开展学生分流志愿调查、预填。

2、学生填报志愿:617 ~618

学生填报分流志愿(同时填报专业方向),由班长统计、签名后于619日下午5点前交院学工办。

3、确认志愿、改报:619

教学办公布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学生确定需要改报志愿时重新填报志愿。各班班长统计改报(必须有学生本人签名)情况后, 619日下午5点前交院学工办。

4、学院公示专业分流名单:622

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学生申诉。学院教学办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及时回复,难以处理、答复的部分申诉提交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讨论后于625日通过电子邮件集中进行反馈。

5、学院于626日将专业分流名单报教务处复核,经主管校领导签批生效后,确定最终专业分流名单。

四、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