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修订)》(湖工大研〔2025〕11号)及《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本次评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28日至12月1日。
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研工办反映对公示候选人的意见。(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7-59200223;地址:电气楼A311;电子邮件:1240487770@qq.com)
湖北工业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28日